各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 2010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优先支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能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资助期限、强度
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及名额分配
1、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充分的理论依据,拟解决的科学问题明确,研究的重点突出,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明晰,经费预算合理客观。
2、申请人条件:
(1)应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现状与动态,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原则上具有正高职称的科研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申请数学、天文等理论研究的除外);
(3)已作为项目责任人主持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以及在站博士后,本年度不能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申报本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每年投入本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不能低于3个月,每个项目只能由一个单位承担,项目责任人只能有一位。
4、名额分配:
上海市科委为了提高评审效率,今年继续实行限定推荐申报的项目数,我校限报40项。我校根据”上海市关于申报2010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精神,结合各学院200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资助等情况,确定各学院限报名额:化工生物学院(9项),材料学院(6),纺织学院(5),环境学院(5),理学院(4),机械学院(3),管理学院(2),信息学院(2),计算机学院(2),服装学院(1),机关业务部门(1),申请数学、天文理论研究的项目不在限项之内。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精神,按照要求组织遴选,择优推荐,请在9月21日前,将确定申报人员报科研处。申请数学、天文理论研究项目的老师在9月21日前,将一份可行性方案交到科研处。
四、 项目可行性方案填报路径
请登陆市科委网站(www.stcsm.gov.cn)查阅《关于申报2010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五、科研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占莲,电话:67792137,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7-349,E-mail:zxkyc@dhu.edu.cn
科研处
2009/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