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通知

各项目负责人:您们好!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您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到了结题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利用本人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到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sfc.gov.cn)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填好再网上提交《结题报告》,同时打印两份纸质版本,要求电子文件及纸质材料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于2010年1月20日前网上上传,纸质材料交到科研处。
  2、请项目负责人按照《结题报告》“报告正文撰写提纲”逐项填写报告内容,详细、如实地反映项目的完成情况。
  3、经费决算表的填写事项:
  (1)、“预算经费”根据批准的《资助项目计划书》预算金额填写, “调整经费”填写“0”,预算总经费=预算经费。经费支出按照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经费实际开支情况填写。
  (2)、经费决算表中劳务费、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管理费应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劳务费: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总经费的15%;管理费:等于5%;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15%;
  (3)、经费决算表需科研处开结题单后,才能盖财务处、审计处章。
  4、提供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提供所要求和其他必要的材料。
  (1)提供不超过6 篇代表性论著的原件或复印件,其余论著提供首页和有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的复印件,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供封面复印件。装订顺序须与研究论著目录中的排序一致;
  (2)已录用的稿件除首页和标注页之外,须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复印件;
  (3)大会特邀报告须提供邀请函以及会议文集有关目录的复印件;
  (4) 研究成果附件(科学技术鉴定证明书、奖励证书、专利证书的复印件),装订顺序须与研究成果目录中的排序一致。
  5、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题报告》,要尽量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的发表论文,待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列入。

  研处联系人:刘占莲,电话:67792137,E-MAIL:zxkyc@dhu.edu.cn,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7-349

附件1:关于在结题报告中使用“成果在线”系统的通知.doc

附件2:亿万先生mr01官网2009年度结题报告项目清单.xls

科研处
200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