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曙光计划”项目和“曙光跟踪”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老师:
    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出资并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共同设立管理的“曙光计划”已实施16年。实施以来,在高校青年科研人才培养方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取得了较大的成果,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度第16届“曙光计划”项目和2010年度第5届“曙光跟踪”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曙光计划”项目的条件: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等条件,并应是学校重点培养和使用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二、“曙光跟踪”项目的申报必备条件是:已完成“曙光计划”项目并在2008至2010年间正式获得部市二等奖以上的第一完成人或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以获奖证书为准);
三、资助额度:“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曙光跟踪”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7万元;
四、研究期限:2011年1月1日开始,研究期限2或3年;申请书可从上海教育网(www.shmec.gov.cn)下载。
五、时间安排:请各学院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各学院限报“曙光计划”项目1项,于2010年1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份交到科研处,电子版发到zxkyc@dhu.edu.cn,科研处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名单。
 
科研处联系人:刘占莲,联系电话:67792137,E-mail:zxkyc@d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