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1年度市区联动项目指南

    为全面贯彻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加快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意见》,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上海市试点,积极探索市区(县)联动的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持续推进区(县)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企业创新创业环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11年度市区联动项目指南。

  一、建设目标、内容与执行期限
  专题一:培育创新热点、支撑创新集群发展的区(县)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三期)
  建设目标:聚焦各区(县)创新热点培育和创新集群发展的需求,着力建设和完善区(县)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重点推动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建设(以下简称“创新服务中心”),有效提高基层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在采集企业需求、集聚科技资源、提供创新创业服务、辅助政府管理、优化创新决策等方面的能力,提高政府科技公共服务效能。
  建设内容:在二期建设的基础上,继续依托市区(县)联动,进一步推进各区(县)的创新服务中心建设。在鼓励各区(县)创新服务中心围绕本区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发展,促进创新集群的形成与发展,探索各具特色的运行模式、服务机制等的同时,逐步形成相对统一的服务形象、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成为科技行政部门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窗口”,健全以科技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为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有效的支撑与保障。项目执行期间,应实现并完善以下服务功能:本区(县)范围内的科技企业统计工作、技术合同登记受理与办理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受理与跟踪服务、创业综合服务、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受理和跟踪服务、科技政策培训与咨询服务、研发平台服务分中心建设和服务、创新驿站建设和技术转移服务、创新集群调研工作、创新型企业培育和上海市技术工程试点在本区的推进情况等,并参照市科委制定的创新服务中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成相应的考核指标。
  执行期限:2011年5月——2012年4月
  专题二:科技企业统计与服务通道建设
  建设目标:在完善科技企业统计工作平台及科技服务信息推送渠道的基础上,为区(县)科委及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采集需求、集聚资源、开展服务提供网络和技术支持,并为创新型企业评价、创新集群分析、创新能力评价、科技管理决策等提供信息支持。
  建设内容:继续维护、完善“科技企业统计与服务通道”系统,满足全市科技企业统计和区(县)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的信息网络支撑需求。“科技企业统计与服务通道”应实现并进一步完善在科技企业统计、企业服务跟踪、创新能力评价、创新集群分析、向企业推送科技服务信息、企业创新需求采集和反馈等方面的功能,保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相关服务的正常推送。
  执行期限:2011年5月——2012年4月
  专题三:促进创新集群发展的机制创新探索与实践
  建设目标:围绕创新热点的培育、创新集群的发展和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的落实,充分发挥有关科技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的作用,开展相关机制的创新,通过具体的探索和实践,有效提高科技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更好地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建设内容:支持相关科技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围绕创新热点培育、创新集群发展和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的需求,在科技主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政策优化与落实、创新型城区建设、创新型企业培育、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自主创新产品展销推介、技术转移扩散、政府购买服务、以及区县科技管理部门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相关机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
  执行期限:2011年5月——2012年4月
  二、申请条件
  1、专题一申请条件:申请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工作经验。前期已承担过创新服务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的单位,可予优先考虑,并根据二期建设情况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支持强度。所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应承诺对创新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2、专题二申请条件: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拥有专业的系统开发和运行维护能力,具有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丰富经验,熟悉科技企业统计工作,并具备与相关部门就企业基本信息共享和利用协调合作的渠道。
  3、专题三申请条件:申请单位应当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具有专职工作人员。申请单位所提出的机制创新方案应紧扣该创新热点培育、创新集群发展和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的需求,并拥有开展相关机制创新实践和方案实施的基础条件;相关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承诺对机制创新的方案实施给予配套经费支持的,可予优先考虑。
  三、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项目申请采用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方式,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并在上海注册的法人可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填写《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并在提交完成后打印书面申请材料一式四份(须盖单位公章,使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项目网上申请起始日期为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12月15日,书面申请材料请于网上提交申请成功后的一周内,以挂号信方式寄达指定地址。
  2、课题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
  3、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申报”一栏中的“在线受理”,进入申报页面;
  1)选择申报课题年度:【2011年度课题申报】
  2)初次申报课题,选择: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登录密码”);
  3)继续填报课题,选择: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负责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联系方式
  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802室(邮编:200235)
  联系人:陈丽君、胡伟家、韩元建
  联系电话:23112509、34241848、23119304
  传真:64386226
  
学校科研处联系人:刘占莲,电话:67792137,E-mail:zxkyc@dhu.edu.cn,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7-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