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教师:
    2011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本年度的奖励重点是——围绕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原始性创新,抢占科技制高点的重大成果;鼓励节能环保、健康生态等民生关注点的重大成果。
    一、奖励类别 包括:科技功臣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国际科技合作奖等五种。
    二、评审分组 自然科学奖设数学与力学、物理与化学、材料科学、生物学、基础医学、信息科学等6个评审组;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设纺织、新材料、机械、动力、电气、计算机、通信、仪表与自动控制、环境保护、生物医药等37个评审组;科技功臣奖评审组和国际科技合作奖评审组,共计45个评审组。

三、申报条件 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代表性论文必须公开发表2年以上(指2009年2月以前,下同);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其主要专利必须已取得授权,整体技术应用2年以上;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要成果必须评议、验收或鉴定2年以上。
    四、推荐软件 必须从上海市科技奖励管理业务平台上下载“上海市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系统(2011版)”,安装后用于填写推荐书主件。定稿后导出主件的电子文档,并与必要附件材料一并在该平台上传。该网站还有评价指标、申报工作手册和系统使用说明等重要资料,建议详读。
五、书面材料 推荐书主件(由上述软件直接打印的)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原件,在4月22日前交到科研处。
    六、凡申报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取得市科委的科技成果登记号。
    七、我校申报的项目由上海市教委负责推荐。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申报,有申报意向的教师请及早与科研处联系,以便组织培训、确认申报条件和成果登记情况、取得网络申报推荐号和密码等等。申报项目的全套材料初稿请于4月15日前送科研处初审。
 
联系人:陈 辉 67792023  h.chen@dhu.edu.cn  (fax: 6779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