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201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近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抓紧做好本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并规定凡明年申报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必须在截止日期(20141130日)前完成成果登记。

 可登记的科技成果,主要指取得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验收报告(证书)等评价证明或知识产权证明的科技成果。请相关科技成果负责人,抓紧落实,在1125日前,按照市奖励办要求,将提交材料送达科研处。科研处将在审核、汇总后,在有效期限内,统一到市奖励办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人:    67792023  h.chen@dhu.edu.cn

附件: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2014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4-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