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协同创新中心、各位老师::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范围
2015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在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各申请人撰写申请书前,须认真学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4〕86号)、《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应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2、自2015年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在1月30日之前,向科研处申请开户(Email到科研处,内容包括:姓名,职称,学院,Email),开户信息会通过基金委管理系统转发到您Email.
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曾经获得过基金项目人员和曾经在线申请过项目的申请人,可以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密码登录)忘记密码可以联系科研处,科研处会将密码通过基金委管理系统转发到您Email.
项目申请人登录系统后应及时认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研究领域及个人简介,填报项目申请书时系统会自动提取申请人的上述信息。
3、申请人和参与者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获得过资助的,应在申请书个人简历中说明,否则将作为不端行为处理。
4、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
2015年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按照系统提示,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申请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一处、信息科学部一处及三处项目,必须选择“研究方向”,然后选择系统提供的关键词或者填写关键词;申请其他科学部项目,可以直接选择或者填写关键词。
5、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三、材料受理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将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交到科研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请勿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我校受理时间3月10日截止。
四、资料下载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24216.htm)
2、《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认真阅读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5xmzn/sqxz.html)
3、有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module503/more.htm)
6、相关PPT(见Email通知)
科研处联系人:刘占莲67792137,张洁67792269
Email:zxkyc@dhu.edu.cn
地址:松江校区行政楼347-349